• 《西方發願文》 明 雲棲 蓮池大師作
  • 《西方發願文注》清 實賢 省庵大師注

《西方發願文》為淨土宗第八祖蓮池大師之著作,大師並親自作科判及解文。淨土宗十一祖省庵大師為其復作註文,謂其文可分為六章:自發菩提心為始,而後懺悔三障、立四宏誓,以此立願求生淨土,再願回入娑婆,文末總申回向,圓滿功德。 淨土宗十三祖民國印光大師,亦盛讚此文詞理周到,為古今冠。

三代祖師之為文、述註及讚譽,可見此《西方發願文》確實為修淨土法門者立願修行之指南。


《西方發願文》省庵大師科判(信裹居士繪製)


敘文‧省庵大師

或有問於余曰:「諸經所載淨土文,總有三篇。其間詞致,咸可宗尚,而師獨於雲棲所作,極口讚歎。又其文義不為難解,雲棲略注已自顯然,而師復為之註釋者。何也。」余曰:「餘文雖可宗尚,而詞義未周;獨此願文,義周詞備。請申言之。

此一願文,大章有六:一曰,發菩提心,二曰,懺悔三障,三曰,立四宏誓,四曰,求生淨土㊃㊄㊅㊆,五曰,回入娑婆,六曰,總申迴向㊈㊉。如此六章。始終備足。(或粗分為三:發菩提心㊀至㊂,別願自他㊃至㊈,迴向㊉。)何者。

蓋念佛法門,菩提最要,大心不發,淨土難期,故首之以發菩提心。心志雖立,惑業尚纏,果報一來。何從得免,故繼之以懺悔三障。煩惑既淨,業累都蠲,宏誓不堅,修行易退,故申之以四宏誓願。心願併發,惑業雙消,則三昧可成,九蓮易往,故要之以求生淨土。但期自利,是名小乘。普願利他,方名大士,故次之以回入娑婆。自他因果,事理俱圓,故以總申迴向終焉。

此之六法,一不可缺,缺一則為人天小果。缺二則受三途惡報,缺三則懈怠易生,缺四則輪迴難免,缺五則聲聞獨善,缺六則因果非圓。餘淨土文,但有求生之願,而無回入之文;發心、立誓既未彰明,懺悔、迴向亦無陳述,故言詞義未周也。

然此願文,雲棲雖解,一往但明大意,其中理致則蘊而未發,初心鈍根尚難開解,是以不憚繁文。復為註釋。蓋此法門屬於圓教,不明圓理。豈是圓人。苟非圓人,則安發圓願、安修圓行耶。故此註文,言四宏則必歸無作,言迴向則舉必具三;無事而非即理,有願皆從稱性。

又恐末世行人,少諳教義,故諸名相,不敢備述,但取其意,變換其文,只逗初機,敢聞宿學。其有因此少文,略通片義,然後而求大乘經典、諸祖著述,方知菩薩修行法門、諸佛成道因果,無不在是。又豈別有一法出於願文之外者哉。余之所以讚歎而註釋者以此。」問者唯唯而退,余因遂理前言而為之敘。

~ 雍正四年 (1726) 歲次丙午嘉平月之既望 東吳虞山 沙彌 實賢 書於 海南蛟門之海雲精舍


《西方發願文注》 ‧ 省庵大師

雲棲 蓮池大師 作
後學沙彌 實賢 注

釋此願文,大分為二:初,題目。二,入文。

題目五字,有通有別,西方發願別名之一字是通名。就別名中,西方二字是所發之一字為能發具兼能所。又西方所願之處能發之心。言西方,則該依報正報;言發願,則攝自利利他依報則七寶莊嚴,圓融四土;正報則彌陀聖衆,一體三身。

四土者:一,常寂光土,二,實報莊嚴土,三,方便有餘土,四,凡聖同居土。三身者:法身、報身、應身。應有勝劣,勝則巍巍堂堂,劣則丈六、八尺。

法身如月,報身如光,化身如影。寂光如鏡體,實報如鏡光,方便、同居如鏡影像。在佛、則唯一法性身、寂光土;為衆生故,現起二身,應下三土。為十地三十心菩薩 (十住、十行、十迴向,名三十心), 現圓滿報身,居實報土。為聲聞、菩薩,現勝劣二身,居方便土。為凡夫,初發心菩薩,現劣應身,居同居土。(此中身土被機,衹約圓教一往而論;若具明四教,其相千差,恐煩不引。)

自利,則現生斷惑,後世往生;利他亦爾。又言發者,以激動為義;願者,以希求為義。激動;則如箭離弦,勢不中止;希求,則如好美色、如謀重利。乃有始焉發願往生,少焉退惰者,此非發也。又有口談淨土,心戀娑婆者,亦非願也。

之一字,具該信行:信則自他因果,事理不虛;(信得自心是佛,他人亦然,念佛為因,往生作佛為果,實也。西方是事,唯心本性是理,一一真實,故云不虛。) 行則專事持名,不雜不散。願則心心好樂,念念希求。如此三事,缺一不可。有信行而無願者有矣,未有有願而無信行者也。

譬如牛行熟路,雖無御者,亦知歸宿;如行生路,決無趨向;必須御者手執繩頭,復加鞭策,然後方行。衆生心性如牛,三界如熟路,西方如生路,願如御者信如手念似繩頭誓如鞭策往生如行路。無願不生,如牛無御,故必以發願為要也。

(《西域記》云:無著、世親、師子覺,兄弟三人,發願同生兜率見彌勒佛,約以先去上生,必來相報。後師子覺先逝,杳無消息。世親繼歾,復隔一年,方來報語。無著問曰:生兜率否?答曰:已生,親見彌勒。又問:師子覺何在?答曰:彼生外院,耽著欲樂,不見菩薩,是以不來相報。故知小菩薩尚爾,何況凡夫,安可不知利害?)

故曰。或有因此生於天上,及生人間為輪王而攝四洲,安四民於十善,此非福慧具足而能之乎?今彌陀佛國,專勸往生,諸經廣談,十方咸往,彌陀聖衆垂手提攜,釋迦諸佛讚歎護念,而乃捨通途而行局路,執暫語以廢常談?東西既無定向,持念又復不一,既無福慧,又鮮神通,未得隨生,翻成莽蕩,可弗審歟?

今欲一其志念、專其趣向,不歸安養,將安歸耶?專其趣向,故曰西方。一其志念,故曰發願。文者,能詮章句也。

又願有通別,通則四宏誓願。別則隨心所發種種誓願。又通則皆名為願;別則菩提名「發心」,四宏名「發誓」,求生西方名「發願」。

又迴向亦名為願,如《華嚴》十迴向文,一一皆云願衆生等是也。

又求生西方,總攝一切菩提誓願,及十方三世一切佛法,無有遺餘,故以此題而冠篇首也。

此願文,事理周備,行願深廣;諸有智者,當味其言、力行其事,庶幾自他俱利、因果皆成,不徒為文字、語言、音聲唱和而已。

初釋題目竟。

稽首西方安樂國。接引衆生大導師。我今發願願往生。唯願慈悲哀攝受。

偈文初二句是歸命,後二句是請加。發願之始,必先歸命於佛者,所以求證此心也。

稽首者,禮佛之儀式,謂以頭著地,稽留少頃而起,故名稽首,表敬之極也。西方安樂國是依報,接引衆生大導師是正報。

安樂國者,無八苦故名安,無三毒故名樂,法王所統名為

接引者,衆生沒在苦海,佛以智手接之令出;著於五欲,佛以種種樂事誘之令離,故曰接引。

導師者,導人以正道也。衆生顛倒,以苦為樂,以邪為正,不知出要;佛為分別娑婆是苦,西方是樂,令起欣厭,發願往生,故名導師。外道不知邪正,妄立宗徒,是師非導;聲聞能出三界,不化衆生,是導非師;菩薩能化衆生,雖是導師,不名為大;唯有彌陀世尊,乘大願船,入生死海,不著此岸,不居彼岸,不住中流,而導衆生到於彼岸。如是利益,遍於十方,盡於三世,無暫休息。是故獨稱為大導師也。

我今願往,是自述己懷;唯願攝受,是請求加護。愛念名慈,憐愍名悲。如母念子,心無捨離,是名攝受。

初歸命請加竟。

弟子(某甲) 普為四恩三有、法界衆生求於諸佛一乘無上菩提道故,專心持念「阿彌陀佛」萬德洪名,期生淨土。

普為四恩等,是所緣之境;求於諸佛等,是能發之心;專心持念等,是所念之佛;期生淨土,是所望之處

蓋發菩提心必先緣境,若無此境,則心無所依,亦無所發。然境有廣狹遠近不同,四恩狹而最近,三有居中,法界衆生則遠而復廣。境既如此,心亦復然,必先從親至疏,由近及遠也。

四恩者,在家則天地、君、親、師。出家則父母、師僧、國王、檀越。言三有者,即是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隔歷不同曰界,因果不亡曰有。此三界中,即六道四生住處,舉依報以該正報也。法界衆生,即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衆生,亦即九法界衆生。

非二非三,故名。運載衆生,故名無上,非有上。菩提者,能覺之智也。言不但專為自利,乃欲普為四恩;又不但為四恩,亦欲普度六道四生。又復不為一三界六道四生。乃是普為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衆生,欲令度脫,使其皆得一乘無上菩提之道,故發此心也。

專心者,不雜餘事。持念者,受而不忘。一名而具萬德,故云萬德洪名。者,望也。無有五濁,故名淨土。蓋念佛而不發大菩提心,不與彌陀本願相應,終不往生。雖發菩提心,不專念佛,亦不往生。故必以發菩提心為正因,念佛為助緣,而後期生淨土;修淨業者不可不知。

又以業重福輕、障深慧淺,染心易熾、淨德難成。
今於佛前,翹勤五體、披瀝一心,投誠懺悔。
我及衆生,曠劫至今,迷本淨心,縱貪瞋癡,染穢三業,無量無邊;所作罪垢,無量無邊;所結冤業,願悉消滅。

「又以」下,明懺悔之因;「今於」下,明懺悔之法;「我及衆生」下,正陳懺悔

此一段文,承上文言,雖然念佛發心,期生淨土,而我罪業厚重,福善輕微,障緣既深,智慧復淺,染污心識如火熾然,清淨功德一無成就。興言及此,焉不悲傷。蓋末世凡夫,鈍置如此。如此罪障,能障行人不得往生,將如之何?此懺悔之宜急務也。

業重福輕者,即十惡,即十善。言十惡者,身有三,謂殺、盜、婬;口有四,謂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有三,謂貪、瞋、癡。翻此十惡,則名十善。言,則十惡具造;言,則一善單修。

又上品十惡名業重,下品十善名福輕。(如十惡業:殺生則以父母師僧為上,餘人為中,畜生微細,昆蟲為下;餘皆例此可知。十善反此,可以意得。)

又熾然作惡名業重,泛然行善名福輕。乃有瞋他則咒其速滅,杖彼則立使隨亡,此業重也。又或方才念佛,便謂口酸;適欲禮拜,又言腰痛;此福輕也。

障深慧淺者,有二種:一者外障,二者內障。
外障有二:一者,塵緣逼迫,二者,魔外牽纏。
內障復二:一者,疾病夭殤,二者,愚癡顛倒。
有二種:一者,方便慧,二者,真實慧;聞思修為方便,見道為真實。
見道有二:一者,小乘,二者,大乘。大乘所見復有二種:一者,空假,二者,中道。中道復二:一者,但中,二者,圓中。

若就諸慧論深淺者,聞慧為淺,思慧為深;乃至但中為淺,圓中為深;傅傅互論可知。

言障深,則內外交攻;言慧淺,則聞熏薄解。乃有甫欲修行,便生惡疾;才能向道,適遇邪師;此障深也。

又有未得內凡,便謂已超佛地;稍通世智,自言已入悟門;此慧淺也。

貪瞋癡染心戒定慧淨德。言易熾者,瞋如火焰,觸乾草而展轉增高;愛似藕絲,割鈍刀而牽連不斷;癡則密織見網,愈縛愈纏,深種邪根,彌生彌廣。

難成者,戒則律儀篇聚,持少犯多;定則大小禪那,造修無地;慧則權實妙智,證悟無門。乃有一毫染著,纍月牽懷;片語不投,終身結怨者,此易熾也。其或才登戒品,已破浮囊;一入禪堂,但增昏掉者,此難成也。自非深生慚愧,痛自克責,懇到懺悔,則縱經塵劫,滅罪良難。

懺悔法中,翹勤五體,表外儀恭披瀝一心,明內心敬。兩肘、兩膝及額,名為五體。披瀝謂開發洗蕩也。以我之誠,歸投於佛,故曰投誠懺悔者,斷相續心也。由昔行惡法,故今五體翹勤;復由起貪瞋,故用一心披瀝。又由談惡語,故今口陳懺悔。又昔無始身業猛利,故用翹勤而懺;意業穢污,故用披瀝而懺;口業粗獷,故用陳詞急切而懺也。

正陳懺悔中,者,行人自謂。衆生,即四恩三有、六道四生。謂我與法界衆生,自從曠劫直至今生,常常起惑造業,未曾休息。非是一人獨造,亦非一生、一處所造。非是一人,故云我及衆生。非是一生,故云曠劫至今。非是一處,故云無量無邊。蓋由衆生從無始來,世世生生互為眷屬,更相主伴,更相佐助,罪業方成。造業既同,懺悔亦爾,故須遍緣法界衆生為其懺悔也。

復有二種:一者,定業,二者,不定。若過去業屬現報者,則亦已受;若生報、後報,正在將來,豈可不殷勤懺悔耶?

又若是定業,則不可懺;若不定者,懺則除滅,何謂無益耶?(小乘所明有定不定業,大乘所明一切不定。)

迷本淨心二句是懺煩惱障染穢三業四句是懺業障所結冤業二句是懺報障。又迷本淨心根本惑縱貪瞋癡枝葉惑。言迷,則如雲覆月,光明不現;言縱,則養賊為子,自劫家珍。身口意三與煩惱相應,名為染穢造作十惡、五逆,名為罪垢。三業為能造,罪垢為所造;罪垢既成,必招冤業;冤必有報,故名報障也。

無量無邊,略有五意:一,約心,一念塵勞具有八萬,何況相續?二,約境,一處所作已自無量,何況十方?三,約事,一業若成,罪無邊際,何況諸業?四,約時,一生所作亦應無量,何況曠劫?五,約人,一人所作已自無邊,何況衆生?所以業若有形,虛空難受也。

冤業有三,如云:人死為羊,羊死為人,死死生生,遞相吞噉,此名殺冤。汝負我命,我還汝債,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此名盜冤。汝愛我心,我憐汝色,經百千劫,常在纏縛,此名婬冤

願悉消滅者,謂三障俱滅也。

二懺悔三障竟。

從於今日,立深誓願;遠離惡法,誓不更造;勤修聖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覺,誓度衆生。

此即四宏誓願也。修行若無誓願,則有退失,故以此四法自制其心,則不生懈怠也。此之四宏,依於圓教無作四諦而發,名深誓願。願不依諦,名為狂願。若非無作,亦不名深。言無作者,謂本性具足,四皆無所造作也。

天台大師云:「由迷理故,涅槃是生死,名為苦諦;菩提是煩惱,名為集諦。由悟理故,生死即涅槃,名為滅諦;煩惱即菩提,名為道諦。」

今略釋之。生死煩惱是衆生因果,菩提涅槃是諸佛因果。然衆生、諸佛,但有名字,生死、煩惱,菩提、涅槃,亦但有名字;究極而言,衹是一心。以由無始迷此一心,全以菩提涅槃而為煩惱生死;故於今日悟此一心,即以煩惱生死而為菩提涅槃。名雖有二,體則無二;如水成冰,冰還成水。此即無作四諦也。

今言遠離惡法、誓不更造,即是「煩惱無盡誓願斷」,此依集諦發心勤修聖道、誓不退惰,即是「法門無量誓願學」,此依道諦發心誓成正覺,即是「佛道無上誓願成」,此依滅諦發心誓度衆生,即是「衆生無邊誓願度」,此依苦諦發心。文雖不次,義無二也。

云何依於苦諦發心?謂觀衆生為生老病死之所逼迫,生大苦惱;以是因緣,發誓願云:我當早度生死,亦度無量衆生得出生死。生死即所觀苦諦,因觀生死,故願度脫,是名依苦諦發心。

云何依於集諦發心?謂觀衆生為貪欲、瞋恚、愚癡、邪見之所惱害,不能自拔;以是因緣,發誓願云:我當自斷煩惱,亦斷衆生無量煩惱,令得解脫。煩惱即所觀集諦,因觀煩惱過患,故欲斷除,是名依集諦發心。

云何依於滅諦發心?謂觀諸佛已滅煩惱,得解脫樂,具有無量神通自在,而諸衆生不覺不知,妄受諸苦;以是因緣,發誓願云:我當勤修方便,得大涅槃寂滅之樂,亦令衆生同得此樂。涅槃佛果即所觀滅諦,因觀佛果,故有希求,是名依滅諦發心。

云何依於道諦發心?謂觀六度萬行恒沙法門,具有無量稱性法樂,而諸衆生不習不修,妄造諸業;以是因緣,發誓願云:我當精勤修學無量法門,亦令衆生修學是法。法門即所觀道諦,因觀法門,故願修學,是名依道諦發心也。

然此衹是事相,若知理性具足,則四皆無作。云何無作?謂衆生是假名,度無所度;煩惱無實性,斷無所斷;法門元具足,學無所學;佛道本現成,成無所成。此名「無作四宏誓願」,依於「無作四諦」而發也。

阿彌陀佛以慈悲願力,當證知我、當哀愍我、當加被我,
願禪觀之中、夢寐之際,得見阿彌陀佛金色之身,得歷阿彌陀佛寶嚴之土,得蒙阿彌陀佛甘露灌頂、光明照身、手摩我頭、衣覆我體。

阿彌陀下五句,明護念之心;願禪觀下,明護念之事。諸佛心者,是大慈悲,以慈悲故,則有誓願;以誓願力,則當證知;由證知故,復當哀愍;以哀愍故,必應加被;此彌陀護念之心也。

禪觀謂十六觀,始從日觀,乃至九品往生;或具觀十六,或專一觀。言一觀者,且指總觀,謂觀己身坐蓮華中,作蓮花開合想;蓮花開時,彌陀聖衆俱放光明,來照我身,水鳥樹林皆演妙法,此名總觀。或但觀丈六佛相在池水上,垂手提攜,己身胡跪華中亦可。

使我宿障自除、善根增長,疾空煩惱、頓破無明。圓覺妙心廓然開悟,寂光真境常得現前。

甘露灌頂,故宿障除;由光明照身,故善根長;由手摩我頭,故煩惱無明頓破;由衣覆我體,故妙心真境現前

宿障惑業苦三障,善根戒定慧根。昏煩之法,惱亂心神,名為煩惱,指見思惑;於第一義諦不了,名曰無明,指根本惑。由此二惑。故妙心真境不能顯現;今二惑頓空,故開悟現前也。圓覺能證智寂光所證理。現前者,洞然明白也。

至於臨欲命終,預知時至;身無一切病苦厄難,心無一切貪戀迷惑;諸根悅豫,正念分明;捨報安詳,如入禪定。
阿彌陀佛與觀音、勢至、諸聖賢衆,放光接引,垂手提攜。樓閣、幢幡、異香、天樂,西方聖境,昭示目前。
令諸衆生,見者聞者,歡喜感嘆,發菩提心。

臨命終時,第八識將去時也。三日、七日為預知。四大不調名病苦。水火、刀兵、毒藥等名厄難

貪戀有四:一,終歲持齋,一朝食肉;二,長年念佛,此日貪生;三,恩愛牽纏,難割難捨;四,許願保禳,求神服藥。

迷惑有三:一,疑罪業深重。二,疑功行淺薄。三,疑佛不來迎。諸根即眼等五根。正念是意根。無病、無難故悅豫。無貪、無惑故分明。捨所受身名捨報。不忙、不亂故安詳。坐脫、立亡、故云如入禪定

阿彌陀佛下、明感應道交令諸衆生下、明見聞利益、如文可知。

我於爾時,乘金剛臺,隨從佛後,如彈指頃,生極樂國七寶池內勝蓮華中,華開見佛,見諸菩薩;聞妙法音,獲無生忍;於須臾間,承事諸佛,親蒙授記。得授記已,三身、四智,五眼、六通,無量百千陀羅尼門,一切功德皆悉成就。

金剛臺即蓮華座,其座金剛所成,故名金剛臺。又華內蓮房,亦名為臺;上品上生,乃有此臺。如彈指頃,言往生之速也。勝蓮華即金剛臺上之華。

無生忍者,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不滅,衆生顛倒妄見生滅,今以智慧而了達之,故云獲無生忍。得此忍已,便登初住,大用現前。承事諸佛下,正明其相。

三身者:法身報身化身四智者:一,大圓鏡智。二,平等性智。三,妙觀察智。四,成所作智

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六通者: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盡也。陀羅尼翻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也。一切功德句,總結上文。

皆悉成就者,是初住分成就,非究竟成就也

初自利竟。

然後不違安養,回入娑婆;分身無數,遍十方剎;以不可思議自在神力、種種方便,度脫衆生。咸令離染,還得淨心;同生西方,入不退地。

《大彌陀經》云:此土修行一日,勝於西方淨土修行一劫者,蓋謂此也。又此娑婆是本昔受生之處,有緣必多。化度宜急,所以生淨土後必先回入。

不違安養者,法身不動也;言回入娑婆者,化身應現也。如一月千江,不昇、不降;從體起用,亦復如是。非獨一國,亦遍十方,種熟脫三,番番不息。

小乘外道作意神通,名可思議。一心作一,不能作多,名不自在。菩薩不爾,不消作意,化化無窮,故名不可思議自在神力也。

慳貪者以財施攝,剛強者以愛語攝,為善者以利益攝,行惡者以同事攝,故名種種方便。使其三惑不起,名為離染;三德圓證,名為淨心。(見思、塵沙、無明為三惑,法身、般若、解脫為三德。)咸令離染二句,是現世益同生西方二句,是後世益

不退有三:一,位不退,終不退為凡夫二乘;二,行不退,決無退失所修行業;三,念不退,決無一念忘失錯誤。又,一入西方,縱在疑城邊地下品下生,終不退入三途,故總名不退也。

如是大願,世界無盡、衆生無盡、業及煩惱一切無盡,我願無盡。

如是大願,總結前文。世界無盡等,是舉例。我願句,總顯無盡。如云:世界不可盡,我願不可盡;衆生不可盡,業及煩惱不可盡,我願不可盡。若四種可盡,我願乃可盡。

初發願竟。

願今禮佛、發願、修持功德,迴施有情,四恩總報,三有齊資;法界衆生,同圓種智。

菩薩修行必先迴向者,以若不迴向,則是人天果報;若能迴向,則成出世正因故也。

迴向有三:一,回己向他。二,回因向果。三,回事向理

云何回己向他。以由衆生無始時來所修善業,並為己身及己眷屬;今回此心向於衆生,以己所修悉施於彼,願他得利,不求自樂,是名回己向他。

云何回因向果。以無始來但為人天福報,不求出世實果;今回此心向於無上菩提,所修善業,悉用莊嚴佛果,是名回因向果。

云何回事向理。若見有衆生諸佛善法,迴向種種差別,則事不空;今回此心向於實際,能修、所修,能向、所向,二俱寂滅,是名回事向理。

今言恩有齊資,是回己向他;同圓種智,是回因向果。此二並是事相,理在事中,故三皆具足。

種智者,佛之智慧也。謂能知諸法一相,亦能知種種相無二無別,故名種智也。

略釋願文竟。

《西方發願文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