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淨空法師講述(一九九五年八月美國達拉斯佛教會)
《金剛經講義節要》節錄自江味農居士之《金剛經講義》
郭常錚 居士 編譯
梁 昭明王子 斷分
信裹居士 鏈接淨空法師、園瑛大師註解


本經自111節起為第二部分。以下說明本經前後兩半部不同之處。

前半部經:(約境明無住,以彰般若正智)

(1)是為將發大心修行者說。教以如何發心、度眾、伏惑、斷惑。
(2)遣粗執。遣其於境緣上,生分別心,遂致住著之病。教以離相。
(3)令其離相,是遣所執。
(4)說離一切相,方為發菩提心。利益眾生之菩薩,空其住著我法之病。二邊不著。
(5)明一切皆非,以顯般若正智之獨真。

後半部經:(約心明無住、以顯般若理體)

(1)是為已發大心者說。發心而曰我能發、能度、能伏、能斷等分別著我,仍須遣除。
(2)遣細執。即是於起心動念時,便不應住著。教之離念。
(3)令其離念,是遣能執。
(4)說無有法發菩提,無有法名菩薩,以及一切法皆是佛法等。空其住著我法二空之病。二邊不著亦不著。
(5)明一切皆是,以明般若理體之一如。此是萬法本體,故一切法莫非實相。

最後結之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全經義趣,盡在裡許。

又前明一切皆非,令觀不變之體。後明一切皆是,令觀隨緣之用。前雖隨緣而不變,後雖不變而隨緣。


園瑛大師註解之斷二十七疑